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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的损失为21万(含抢救费10000元)

发布日期:2024-03-20 来源: 本站 阅读量(

[律师回复] 1、机动车保险针对第三者赔付的险种有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其中交强险的保险限额分为有责任限额122000元(分项限额为:死亡伤残110000医疗10000财产2000)和无责任限额12200(死亡伤残11000医疗1000财产200)两种情况;而商业三责险只负责对机动车方有责任的情形进行赔付,而且与事故责任大小相关(全责按100%,主责70%,同责50%,次责30%,无责0)。 2、总体理赔原则是:对第三者受害人的合理损失,先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若总损失超交强险的分项限额的,超出的部分按事故的责任比例赔付。(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还会设保免赔率的,具体按保单约定) 3、第三者死亡的损失计算: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涉及到的损失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及家属处理后事的误工费、交通费和精神抚慰金等。比如,肇事车辆在事故中的责任为主要责任,死者的损失为21万(含抢救费10000元),那么赔偿计算如下:交强险赔偿死亡金11万医疗费1万120000元;超出部分21万-12万9万。肇事车方按主要责任70%承担9万70%63000元。合计肇事机动车共承担的赔款12万63000183000元。第三者责任险人身伤害赔偿标准。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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