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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发布日期:2024-01-10 来源: 本站 阅读量(

建筑作品第1篇

Kelth WiIliams已建的工程项目中,已荣获超过25个重要建筑设计大奖,他是唯一一个两次获得享有盛誉的“年度BD公共建筑设计师”大奖的设计师,获奖年份分别是2006年和2008年。第一本介绍他工作室作品的主要书籍名为《Keith WiIliams:具象的建筑》,该书由澳大利亚的Images Publishing有限公司出版,于2010年1月份登陆英国,并在全球范围内上市发行。

本刊有幸与Kelth WiIliams建筑事务所建立了联系,并获得了他们的大力支持。本期我们重点介绍了Kelth WiIliams的几个已建和在建的文化博览建筑项目,透过这些作品,读者可以深刻体会其“具象的建筑”。

独角兽剧院(伦敦,2001年~2005年,获奖项目已建成)

获得多项大奖的独角兽剧院(The Unicorn Theatre)专为儿童和年轻人服务,它位于Tooley大街,就在伦敦桥和泰晤土河附近。独角兽剧院是自1976年英国国庆日以来建造的唯一一座新的伦敦中心剧院。它设有一个能容纳320人的剧场、一个实验小剧场,教学场所以及排练场,公共休息区和咖啡厅,而且是全英范围内最具影响力的儿童戏剧教育研究机构。

独角兽剧团由Caryl于1947年创建,在两辆前军用防御卡车上开始了巡回演出。自1967年起,独角兽剧团与其它演出团体共用位于柯芬园的艺术剧院,而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99年,那一年他终于获得一处属于自己的固定演出场地。在2000年下半年,独角兽剧团发起了一项欧洲范围内的建筑设计大赛,在此次大赛中,KeithWiIliams建筑事务所脱颖而出,拔得头筹。

获胜的设计作品受到艺术总监Tony Graham独创的剧院设计作品之影响,但同时也从以下几个方面获得灵感:谨慎参考国内类似项目的特点,对建筑内外部环境的仔细考量,以及从雕刻的角度来处理该项目的外形结构。

在我们工作室和独角兽剧院的共同合作下,最终的剧院大楼耗费五年时间终于完工。引用Graham给他的设计师做简报时的一句话:“(这座建筑)粗犷与美丽并存。”

就市区的景观而言,新的独角兽剧院延续了Toolev大街上多变的建筑风格,Foster and Partners公司的巨大的玻璃幕墙办公楼作为背景,将独角兽剧院与泰晤士河分割开来。

整座建筑给人一种模棱两可的感觉。而这些设计实际上是经过建筑师深思熟虑的。新的剧院大楼就是一座不对称的展厅。建筑的外立面是开放性的,有的地方还采用了透明的设计,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将大楼的核心区域向公众展示出来,但是,在建筑的某些部分成了坚实硬朗的外形,同时在上面精心设计了窗洞开启的位置和顶灯照射来对建筑表面加以点缀。这样的处理方式代表了一个充满活力的未来,就像以前在伦敦该地区的建筑先例一样,狭窄的街道和从前建在这里的仓库,以及附近19世纪的伦敦桥站的铁路高架桥。

L形的休息大厅内部采用透明设计,两边分别是Toolev大街和名为“独角兽之路”的人行小道,直通泰晤士河。休息大厅分为很多层次,并且采用透明设计,从里面你可以看到小剧场和巨型楼梯――它通往7m之上的维斯顿剧场(观众厅),维斯顿剧场覆盖着防氧化铜板,横跨在休息大厅和“独角兽之路”的上方,十分壮观。

建筑所用材料随意而又恰到好处地结合在一起,加固了建筑的主体结构――每一个外立面都采用了抽象的不对称雕塑形构造。维斯顿剧场的镀铜材料与舞台上铺设的彩色釉面砖形成鲜明对比。剧场其他部分使用了亮面的涂料和蓝色的工程砖。

异常突出的观众厅,底部已经受到侵蚀的风格主义的角楼,他们都有巨大的建筑姿态,这些都说明新的剧院大楼是面向整座城市的,但是它在服务儿童方面又有很多特别的巧妙设计。舞台、包厢,座位,特别是观众厅本身的外形就来源于叙事故事,这一切都为孩子们带来了一座美轮美奂,独一无二的新剧院。

这座由Lord Attenborough于2005年12月1日剪彩开幕,总面积3650m2的剧院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夺得多项大奖,并在2006年斯特灵大奖的倒数第二轮被列入候选名单之中。

韦克斯福德歌剧院(爱尔兰,2005年~2008年,已建成)

就如格莱德堡歌剧节(世界上最重要的歌剧节之一)在英格兰文化领域的重要地位一样,韦克斯福德歌剧节在爱尔兰也具有相当的文化影响力。因此,由我的工作室和爱尔兰政府(市政工程建筑师办公室)设计的总面积达7235m2的新的韦克斯福德歌剧院(Wexford Opera House),就成为了过去几年中爱尔兰最重要的艺术建筑工程项目。新的歌剧院位于中世纪沿海小镇的中心地带,就在前节日歌剧院的旧址上建造。在新歌剧院里,主表演厅的780个座位完全采用北美洲黑胡桃木的材质,除此之外,还设有设备齐全的舞台塔和后台,以及可移动的1 75个次众席,连同排练场地,演出设施,酒吧,咖啡厅和休闲场所等一应俱全。

总之,通过将自身与韦克斯福德中世纪中心地带(位于复原的斜坡状建筑群后面)的历史沧桑感相融合,新的歌剧院大楼保留了原先皇家剧院非比寻常的神秘与惊奇的元素,盛大的建筑规模以及其对韦克斯福德地区建筑风貌的贡献从斯拉尼河畔看去显得尤为明显。在韦克斯福德两座受Pugin启发建造的教堂和一座意大利风格的方济会寺院的旁边,全新的舞台塔矗立在地平线上。在充满历史感的城镇风景中,一座出人意料的新文化建筑诞生了。

观众厅内部的设计灵感来自于大提琴的形状和传统马蹄铁线条的歌剧厅空间,观众厅的座椅全部由美洲黑胡桃木制成,靠背镶有紫色皮革,看起来质感十足,非常符合其当代设计的理念。

尽管现阶段的设计构思以秋季歌剧节为主要对象,但是新的歌剧院旨在成为一个常年的艺术场所,为韦克斯福德歌剧节的附加演出和来访的各大团体服务。

这座著名的获奖建筑由爱尔兰总理Brian Cowen于2008年9月5日正式剪彩投入使用,科萨科夫的《雪之少女》于同年10月16日在该剧院开始演出,这也是首部在新剧院上演的歌剧。

新马洛剧院(坎特伯雷。英国,2007年~2011年。在建获奖项目)

新马洛剧院(New Marlowe lrhealre)是以与莎士比亚同时期来自坎特伯雷的著名都铎王朝剧作家Christopher Marlowe名字命名的新歌剧院,总面积4850m2,位于城市的历史核心区,将在目前的旧剧院所在地建造。

马洛剧院拥有为数众多的忠实观众,是这座城市及所在地区文化生活的重要组

成部分。现存剧院大楼是在20世纪30年代由一座电影院改建而成,与其说它是一座英国最著名历史城区里的主剧院,倒不如说它更像是一座低档花哨的海滨建筑。旧楼将被拆除,仅保留舞台塔的钢架结构和次舞台。新的马洛剧院将在原址的基础上加以扩充,范围包括毗邻的拆迁区域――这片区域穿过城市中心,并将剧院所在地与Stour河畔连接起来。

新的大楼会设有可容纳1200名观众的观众厅,设有两层弧形楼座、舞台和乐池;此外,楼内还设有一个150个座位的小剧场、咖啡厅和酒吧,以及排练场和后台设施。建筑内部的主要组成部分由柱廊结构的玻璃休息大厅围绕而成,休息大厅也会将剧院新的公共空间和露台与Stour河相连。

新剧院大楼采用单一结构,但是在外形设计方面花费了大量的精力,目的是使这座建筑既可以在圣彼得教堂和Priam街其它已存建筑群中脱颖而出,同时也不会被重建的舞台塔的高尖顶喧宾夺主。一座高8m,改造过的柱廊环绕着玻璃休息大厅,它的功能在于可以使必要的大型组成部分如主礼堂和舞台塔与Friars街上2、3层的历史建筑物和谐共存。同时,它也为休息大厅的南面提供遮挡,防止阳光直射。

分为三层的休息厅将所有主要的公共区域和两个观众席结合起来。它在白天看起来像一条水晶缎带,而到了晚上则变化成一道光芒,它开放而又魅力十足,为城市提供了一个可以长期举行社会和文化活动的潜在场所。

城中最高的建筑是教堂钟塔(Harry钟塔),而马洛剧院现有的舞台塔则是城中的第二高度。然而,舞台塔设计落成后,缺乏美感,它已经无法满足戏剧演出的需要。威廉姆斯决定要对舞台塔重新设计,使其具有鲜明的特点,并改变其矩形的外形轮廓,让它更加具有动感。因而,他提出了一个大胆的设计方案:将现有的舞台塔的高度增加到9m,做成塔尖的形状。由于施工地点毗邻一处世界遗产,因此该提案在城市里引发巨大的争议,但是其最终还是被采纳了。

在大教堂的对面,新的舞台塔看起来就像是一座高耸在城内的尖塔式建筑,同时它也并未掩盖中世纪教堂宗教建筑的光辉。

舞台塔表面会有银铝电镀层,距离电镀层500mm的地方会覆盖不锈钢丝网,这样不仅可以模糊舞台塔的形状,而且当白天和日落的时候,通过巧妙的反射云和日光,舞台塔表面会发出微微光芒。到了晚上,舞台塔会灯火通明,大大提升了戏剧效果,不仅感染了近在咫尺的观众,也感染了城内其他地方的人们。

与独角兽剧院提高主剧场设计标高的设计方式如出一辙,马洛剧院的第一层楼座也比入口处高出5.5m,这么做可以使休息大厅从下面经过,人们在这里可以欣赏到大河的美景。第一层楼座的表面覆盖着一层防氧化铜合金,在两个观众席之间造成视觉差的同时与城市红色和棕色的屋顶形成呼应。

奇切斯特区博物馆(英国。奇切斯特,2007年~2011年,在建获奖作品)

奇切斯特城全城被一面主体完好的中世纪城墙环绕,墙内的旧城被一条以中世纪市场十字架(旧时建于市场中用来张贴告示)为中心的十字形街道分割成大体面积相同的四部分。面积达1300m2的新切斯特区博物馆(Chichester District MuseumChichester)新址以及其周边26个住宅项目位于西北半区,在城市西部干线的西大街和中世纪教堂的上方。

从West北侧和耸立的中世纪钟楼开始,奇切斯特城的整体风格便开始发生了巨变。博物馆所在地的周边风貌在20世纪60年代~70年代之间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变化,那一时期很多街边的历史建筑都被拆除。因此,除了Tower Street南侧与博物馆对面的建筑外,只有极少数有一定代表性的建筑保留了下来。博物馆新址现为一处停车场(棕地),在它下面是罗马浴池的遗址。

作为回应,我为博物馆和住宅所做的设计旨在通过建设统一风格的街区,建立一种新型的城市建筑纹理,从而使Tower大街和Woolstaplers大街拥有全新整齐划一的街道风景。

这座罗马浴池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69年~96年,罗马弗拉维亚时期。那时奇切斯特的罗马名字叫:Noviomagnus Regni,人们在20世纪70年代将它发掘出来。在奇切斯特区博物馆的入口展厅处,作为博物馆固有的一部分,罗马浴池会在原址向公众展出。在考古展览区的上方是新的展厅。除了设立公共设施之外,博物馆还会包括永久性和临时性的展览、藏品收集,研讨机构、研究机构和图书馆区,以及一个学习室。

博物馆会拥有超过1000份的全球地质样本、8500个各个历史时期的手工制品、3600份以上的影像资料以及超过30X项考古成果,这些成果描述了奇切斯特地区自地质时代以来的历史变迁。

新的公共展览区垂直排列,分为三层,由一段楼梯相连,楼梯通往博物馆的最高处。在那里包括大教堂在内的城市景象尽收眼底。

整座城市的公共和宗教建筑,如市场十字架、大教堂和钟塔,这些都采用城市本地的白色石块作为建筑材质,另外一些则使用砖块再加以粉刷。新的博物馆表面将覆盖着仿旧的白色石材,从而使他在建筑性和文化性方面都能与奇切斯特宏伟的公共建筑传统相一致,并在Tower大街其他砖制建筑中脱颖而出。同时,住宅区的开发对博物馆的建筑风貌起到了辅助作用,他采用红砖建造,大楼顶部按照该城市典型的房顶形状进行设计。

博物馆和住宅楼都只有三层,与城市建筑的一般规模、与面向南方,在Tower大街东侧的注册文物建筑协调一致,他们覆盖着镀锌材质的屋顶也被解读为屋顶风景的一部分。在博物馆东侧末端,主立面包含着一座立方体形状的角楼,从而给街道的景色添加了更为丰富的元素,同时也使博物馆成为West大街和城市北城墙道路之间的标志。

新的博物馆的建成力图在现代与历史之间达到一种微妙的平衡。这座建筑既表达了对城市自身历史遗产的自豪与尊重,同时也像其他城市一样,必须欣然接受文化的变迁。

托里诺文化中心(意大利。2001年,国际大赛获奖作品)

托里诺文化中心(Centro CuIturaIe di Torino Torino)是为意大利托诺里城设计的一座综合性艺术大楼。在此次国际大赛中,该设计方案是由项目赞助商ComunedI Torino挑选出的唯一一个来自英国设计师的作品。该建筑总面积为40000m2,包括一座新的城市图书馆和一座设有1200个座位的音乐厅。我们在该项目的环境与美学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探索,例如在楼体南立面内侧使用了遮阳百叶窗,我们在而后的阿斯龙市政大厅项目中也采用了相同的处理方式。

都灵市三面都环绕着阿尔卑斯山,宗教建筑是市内建筑的主体,此外还有数目可观的私人住宅,房屋。文化中心项目坐落在前工业区内,其前身为已破产的内比奥罗加工公司。我们并未将该建筑作为一个单独的个体进行设计,而是将它视为一座以图书馆和音乐厅为中心的全新综合体。整座大楼犹如

个“容器”,建筑内部规划充分考虑到了各个区域的功能性,虽然都被装入其中,但是它们之间的区别还是显而易见的。

“图书馆立方体”分为多层,不仅发挥着城市主要图书馆和艺术机构的作用,而且还担任着更为广泛的城市角色。一座巨型阶梯向上穿过中庭,将新的街面前院与大楼顶部的公共广场连接起来。楼顶花园广场意在成为一处全新的休闲场所,为都灵提供新的都市空间,它完全有别于世界上其他城市,使人们在上面可以一览城市风光和阿尔卑斯山的美景。

中庭的垂直空间面积很大,不管是去楼顶广场的游人,还是通过安防系统进入到图书馆各层的读者,都会从这里经过,它也被当作是疏导人流的首要渠道。呈现在游客面前的多层图书馆代表了知识的层次感,设计直观,游客从入口处就可以一目了然。

“图书馆立方体”,作为整座大楼的重要组成部分,被看成是对Torinese复兴时期意式建筑在当代的重新诠释。不同的是,这座意式建筑是为全体市民服务的,使他们能更好的获取信息,使知识和文化的所有权重新回到广大市民手中。这样的理念通过大楼外部通透的设计得以体现,精挑细选的建筑材料再加上自然光与人造光的交互映射,使整座建筑看起来就像是一座闪闪发光的巨大结晶体。

能容纳1200人的音乐厅的设计规划完成较晚,一座突起的新式花园将它与图书馆主楼和中庭分割开来。大厅位于复原的内比奥罗建筑的庭院内部,采用新式的玻璃环绕结构,这样就创造出了大量的内部空间,为戏剧及音乐演出提供了演出场地。

该建筑设计方案的精髓在于它与公共范畴的融合能力,鼓励来访者去体验新综合楼的各个方面,无论他是好奇的孩子,还是博学的学者亦或是意兴盎然的游客,同时,对那些只是想从楼顶广场俯瞰整个城市景观的人来说,这里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作者:Keith Willilares建筑事务所

编译:苗淼,《建筑创作》杂志社英文编辑

许松华:《建筑创作》杂志社编辑

建筑作品第2篇

【关键词】建筑作品 著作权 对策

一、建筑作品著作权保护的立法现状

目前,从我国立法来看建筑作品仅指具有审美意义的表现形式为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作品,与建筑设计图和建筑模型分属不同的客体。近十几年来我国建筑业经历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相关的立法已明显滞后于社会实际情况。另外,我国作为《伯尔尼公约》的缔约国,现行立法中对建筑作品的定义及范畴规定并不一致,实际上并未满足履行签约国义务的要求。

笔者认为,我国在建筑作品著作权立法上的不足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第一,建筑作品与美术作品仍有混淆。《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的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造型艺术作品,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根据上述定义,人们完全可以将建筑作品认定为美术作品。虽然现在二者被作为两类不同客体进行保护且分别定义,但只是形式上对其作出区分,并不能摆脱人们长久以来将建筑作品归类于美术作品的习惯性认识。这同时暴露出立法对建筑作品定义过于简单的缺点。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和各式各样建筑设计作品的出现,建筑作品彻底从美术作品中分离出来是立法必然要求。第二,建筑作品范畴规定不科学。我国对建筑作品采取狭义的定义,即建筑作品仅包括建筑物或构筑物等三维立体作品。因此,如果建筑物本身受著作权法保护,它的设计图无疑也应受著作权法保护。第三,缺少可操作条款。目前仅《著作权法》和《著作权实施条例》对建筑作品有规定,这几个条文仅仅规定了建筑作品的定义和范畴,这造成了理论界的争论和实务界的难题。对建筑作品的认定标准、侵权行为的认定及对权利人的救济方式等重要的问题都没有立法依据或在实践中缺乏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二、建筑作品著作权保护的司法现状与不足

建筑作品的设计及建造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创造性活动,法官由于对建筑知识缺乏了解很难从专业的角度作出判断。因此在实践审判中出现以下问题:第一,缺乏对独创性与艺术性的判断标准。独创性和艺术性是建筑作品必须具备的两个特征。首先艺术性是一个很主观的概念,同样的一幢建筑物,有人认为具有审美意义而有人认为不具有审美意义,在实践中根本不可能设置一个衡量的标准。独立创作相对容易判断,而对于如何认定“创”的部分,我国立法上没有规定,司法上也没有可以借鉴的标准。第二,缺乏实质性相似的判断标准。任何建筑作品都有借鉴前人优秀设计的部分,或者将别人的设计作品加入自己的美学构思创作出具有个人特色的作品,这是文化的传承,我们不能将之称之为抄袭,否则就违背了著作权法鼓励创新的立法宗旨。可实践中的难题是建筑作品侵权总介于借鉴创新和完全抄袭之间,判断是否构成侵权关键在于如何判定两个作品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我国是个成文法国家,在法律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进行案件审理,无论得出什么样的结果都很难避免争论和质疑。如奥运体育场“鸟巢”侵权案,虽然结果早已尘埃落定,但理论界仍在争论该案中被告的行为到底是侵权还是合理使用。

三、完善我国建筑作品著作权保护的建议

(一)重新定义建筑作品,扩大建筑作品的范畴

很多学者认同美国著作权法对建筑作品的定义,但各国立法都有其独特的背景。笔者建议应将建筑作品定义为以建筑物或构筑物表现出来的具有艺术特征且独立于实用功能的作品及与之相关的设计图和模型。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建筑设计图实施的结果不是建筑作品而只是一般的建筑物,那么该设计图只能作为一般的图形作品进行保护。对建筑作品的范围,笔者认为应当采取广义的界定:包括建筑物及构筑物、建筑设计图(施工图)及建筑模型。其中建筑设计图包括设计草图、建筑施工图及效果图。同时将三者划为同一类客体进行保护。

(二)引入专家鉴定机制解决建筑作品认定问题

我国在判断建筑作品独创性的问题上,应当引入专家鉴定机制。专家应当在鉴定意见中详细写明涉案建筑的哪些部分具有独创性并对创作的程度进行分级说明,同时指出该独创性的部分是否独立于实用功能。专家的鉴定意见作为法官判断的重要参考,在没有足够理由支撑的情况不得专家的鉴定意见。至于涉案建筑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建筑作品,由法官依据独立完成加适量创作的标准原则、专家意见及其他证据综合考虑判断。

(三)立法上增加可操作性条款,实践中指导案例

有学者建议我国应当学习其他国家制定建筑作品著作权保护单行法,这样可以加大对建筑作品的保护力度。笔者认为目前最好的办法是参考外国立法,根据我国实际情况,通过司法解释来弥补立法不足。从国外经验及我国审判实际来看,建筑作品侵权案件中许多价值判断问题都不可避免的涉及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最高人民法院有针对性的相关案例,首先给法官审判提供了借鉴,同时也减少了法官自由裁量全对案件结果的影响。

(四)完善著作权登记制度

对建筑作品来说,一旦发生侵权案件,建筑作品权利证书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某些国家规定,建筑作品必须到相关部分登记,否则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美国曾专门过建筑作品著作权登记规则。笔者认为,对建筑作品侵权仍适用自愿登记制度,但须完善审查流程,提高获取著作权权利证书的门槛。这一点可以参考专利相关法规中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查流程,权利人在登记时需要提供建筑作品或模型作品的照片或视频资料,并明确说明就作品哪些部分进行登记。审查人员根据整体观感法判断独创性及审美意义,并决定是否授予权利证书。

参考文献:

[1]康佑发.建筑作品版权保护法律适用探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0,(12).

[2]卢海君.美国的建筑作品版权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J].北方法学,2010,(2).

建筑作品第3篇

【关键词】建筑作品 建筑物 著作权 独创性

建筑作品属于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已成为大多数国家所普遍承认,《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第二条明确把建筑作品列为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同时各国也分别对建筑作品通过立法加以保护。

虽然建筑作品被多数国家普遍接受,但是对于其具体的规定各国仍然存在很大的争议,其中关于建筑作品的独创性判断是各国学者争论的焦点。确定建筑作品的独创性的判断标准是非常必要的,他是进行司法诉讼过程中首先要解决的实质问题。

一、对独创性的判断标准

1.国外对独创性的判断标准

国外对作品独创性的判断标准主要有三种,这三种不同的判断标准使得独创性的定义也有所不同。

以英国为代表的“投入技巧、劳动或判断”的标准。英国的标准相对比较低,属于三种标准中最低的。英国作品的独创性主要看两个方面即独立创作和适当投入。这种投入主要包括资金,技术或者是劳动,因此他主要强调的是在于独立完成非抄袭他人之作品。

以美国为代表的“少量创造性”标准是第二种判断标准。这种标准与前面所述的“投入技巧、劳动或判断”的标准相比,要求相对较高,它不仅需要作者创作的过程是独立的,非对他人的抄袭或篡改,还要求该创作必须具有少量的创造性。创造性一词本来用在专利法中表示相对于现有技术来说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将创造性一词用该判断作品的独创性中,主要为了说明创作的作品与现有作品相比要具有一定的革新,即要有一部分不同于其它作品,而这部分作品具有一定的创造性,但是这种创造性的程度相对比较低,因此采用了“少量”一词。

第三种是以法国为代表的“反映作者个性”的标准,它特别强调,作者的创作必须达到一定的高度才能得到著作权的保护。作品的独创性部分要能反映作者的个性,打上作者个性智力的烙印,并非所有的独立完成的“作品”均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

2.我国对独创性的判断标准

我国有些学者认为:所谓独创性,指作品是独立构思而成的属性,作品不是或基本不是与他人已发表的作品相同,即作品不是抄袭、剽窃或篡改他人的作品。也有些学者认为:作品的独创性,又称作品的原创性,是指作者在创作作品的过程中投入了某种智力性的劳动,创作出来的作品具有最低限度的创造性。

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由不同作者就同一题材创作的作品,作者的表达系独立完成并且有创作性的,应当认定作者各自享有著作权。因此我国的作品独创性的标准是普遍适用“少量创造性”的标准,在认定独创性的过程中主要考察两个内容:一是是否为作者独立创作完成,非抄袭、篡改他人作品;二是该创作是否具有一定量的创造性。

二、对建筑作品独创性的判断标准

由于关于建筑作品的范围各国存在争议,有些国家规定只包括建筑物本身,而有些国家则规定建筑作品不仅包括建筑物本身,还包括建筑设计图和建筑模型,但是建筑物本身是属于建筑作品的范畴得到一致的认可,因此本文仅讨论以建筑物本身作为建筑作品客体的独创性判断标准。

1.建筑作品的特征

实用性是建筑物的固有属性,人们可以在建筑物所提供的空间内生产和生活。同时建筑又是一种艺术作品,具有艺术性。建筑作品凝聚了作者的个性和想象力,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富有美感的艺术效果。因此建筑作品聚艺术性和实用性为一身,这是他区别于其它作品的重要特点。

同时建筑作品也是艺术作品和科学作品的结晶。凡建造建筑物往往少不了要运用科学手段和技术,解决施工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因此建筑作品本身是一个科学作品。

2.建筑作品独创性的判断标准

笔者认为,作品的独创性虽然可以加以一定的抽象概括,但是毕竟只是一种大致的概括,对于各具体的作品他们之间的独创性标准应当有所不同,这是由各作品自身的固有特征不同所决定的。

关于建筑作品,正是由于其有上述几个特点,因此它的独创性标准有别于其它作品。笔者认为在建筑作品的独创性中应该要能体现出作者的个性和创作能力,所创作的作品必须具有一定艺术性和效果的作品,因此建筑作品的创作应当达到一定的高度。主要理由有以下两点:

一方面,有些学者认为由于建筑作品的实用性使得设计存在很多的限制,因此应当降低建筑作品独创性的要求。但笔者认为正是由于建筑作品的设计存在很多的限制,其基本的一些设计原理和方法都已在教科书中写明,他没有美术作品这样巨大的发展空间,因此对他的独创性标准应当要有一定的高度,如果对作品创造性较低的作品也进行保护,由于建筑物施工完成后是露天能被人们轻易看到的,那么第三人所设计的近似的作品,可以以其独立构思为由作为反驳的理由,即使该第三人可能接触到过该建筑物,作者也很难取证其是抄袭自己的建筑设计。创造性部分越是富有个性越是有艺术感,那么第三方的近似侵权就越是明显,因此对于建筑作品中独创性较低的作品进行保护其实是名存实亡的,也没有这个必要。另一方面,对建筑作品独创性的较高标准要求,有利于建筑设计行业的发展,推动建筑设计师的设计出更加富有个性和美感的作品。

三、立法完善

为了能更好的推动建筑行业的发展,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智力成果,应当对建筑作品的相关内容进行立法的完善。相对于我国的立法情况来说,为建筑作品专门立法为时尚早,但在著作权法或著作权实施条例中可以对建筑作品的范围,权利主体,著作权内容和侵权认定等方面进行立法完善,而对于建筑作品的独创性判断,可以通过司法解释加以确定,以统一司法口径。笔者认为,建筑作品的独创性判断应当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一是建筑作品是作者独立完成,非抄袭、篡改、模仿他人的作品;二是建筑作品必须具有不同于他人的特征部分,该特征部分是富有美感的具有一定创作高度的部分。

参考文献:

[1]刘春田.知识产权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2]李明德,许超.著作权法.法律出版社,2003.

建筑作品第4篇

关键词:建筑小品;植物;山水;配置;园亭

Abstract: the landscape architectural ornament is to belong to the botanical garden green space in the small decorations, for visitors to rest, viewing, convenient and sightseeing activities, or set of small garden facilities for landscape managemen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ociety, the botanical garden construction sketch in the process of all kinds of green space in cities, with its rich and colorful content, light and beautiful modelling, plays an ornament environment, beautify the environment, foil atmosphere, enhance the role of the artistic conception, gardens become indispensable part of. Urban landscape construction in the process of scientific and reasonable design and configuration of botanical garden construction sketch, is one of the key elements to create wonderful landscape, and the current configuration landscape architectural ornament is also a city landscape planning and design process of a research hot spot. In this paper, the function of the botanical garden construction sketch and the botanical garden construction sketch configuration application in construction scene in detail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Keywords: construction sketch; Plants; Landscape; Configuration; Garden house

中图分类号:K928.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园林建筑小品的功能及特点

(一)园林建筑小品的功能

园林建筑小品是一种独具特点的建筑小品,它既要满足建筑的使用功能要求,又要满足园林景观的造景要求,并与园林环境密切结合,与自然融成一体的建筑。因此,在各种情况下,都应将功能与园林景观要求恰当地、巧妙地结合起来,统一构思,以体现不同园林环境中各具特色的园林建筑小品。园林建筑小品的功能如下:

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园林是改善、美化人们生活环境的设施,也是供人们休息、游览和文化娱乐活动的场所,由于人们在园林中各种游憩、娱乐活动的需要,就要求在园林中设置有关的建筑小品。

园林景观要求

(1)点景

即点缀风景。园林建筑小品要与自然风景融汇结合,相互成景,建筑小品常为园林景致的构图中心,或主题。建筑和建筑小品在园林景观构图中,常具有“画龙点晴”的作用,以优美的园林建筑小品形象,为园林景观增色生辉。

(2)赏景

即观赏风景。以建筑小品作为观赏园内外景物的场所,一个单体小品,往往为静观园景画面的一个欣赏点:而一组建筑小品常与游廊连接,比如经常出现的花架廊、回廊等,往往成为动观园景全貌的一条观赏线。

(3)引导游览路线

园林游览路线虽与园路的布局分不开,但比园路更能吸引游人,具有起承转合作用的往往是园林建筑和建筑小品。“步移景异”就是一种

视线引导的表现。

(4)组织园林空间

园林设计中空间组合和布局是重要内容,中国园林常以一系列空间变化起、结、开、合的巧妙安排给人以艺术享受。

(二)园林建筑小品的特点

要因地制宜,巧于因借;情景交融,园林建筑小品应情景结合,抒趣;在园林空间处理上,尽量避免轴线对称、整形布局;园林建筑小品在造型上,更注重美观的要求,形体、轮廓都要有表现力,要画面的美,建筑小品体量的大小,体态或轻巧,或持重,都应与园林景观协调统一;在细部装饰上,应有更精巧的装饰,要有层次,如:挂落、栏杆、漏窗、花格等。

园林建筑小品与园林构景要素的关系

(一)园林建筑小品与园林植物配置

1、园林建筑小品与园林植物配置的关系

园林植物是城市景观构成的基本要素,园林植物是具有生命的元素,有其生长发育规律,具有大自然的生态美,是园林构景中的主体。而园林建筑小品属于园林中以人工美取胜的硬质景观,是景观功能和实用功能的结合体。园林建筑小品的外环境、屋顶等为植物种植提供基址。同时,通过建筑小品的遮、挡、围的作用,能够为各种植物提供适宜的环境条件,在与植物配置造景的同时可以提升园林的主题和意境。

园林建筑小品与植物配置原则

好的植物配置不仅起到美化建筑小品的作用,而且通过配置可更进一步完善建筑小品本身的功能。如何选择合适的物种和配置方式来突出、衬托或烘托小品本身的主旨和精神内涵,使园林建筑小品的主题和意境更加突出是设计者的追求。

(二)园林建筑小品与山水的关系

大自然山林川泽之所以引起人们的美感,在于它们的形象能够表现出与人的高尚品德类似的特征。正所谓“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中国园林,无园不山,无山不石,无水则枯,得水则活。在园景的组织方面,多以湖池为中心,辅以溪涧、山谷、瀑布,再配以山石、花木和亭、阁、轩榭等建筑,形成明净的水面、峭拔的山石,精巧的亭、台、廊、榭,复以浓郁的林木,使得虚实、明暗、形体、空间,给人以清澈、幽静、开朗的感觉,又以庭院与小景区构成疏密、开敞和封闭的对比,形成园林空间中一幅幅优美的画面。

三、园林构景要素在园林建筑小品配置中的应用

(一)园亭

园亭是园林建筑中最基本的一种建筑单元,其形状通常小巧玲珑,并且四面敞开,具有通风透光的特点。园亭的功能是满足人们在游玩中的休憩、纳凉、避雨和观景的需要,园亭也是构景的主体和构图中心。

苏州古典园林中亭子样式繁多,有扇亭、笠亭、方亭和六角亭等。比如梧竹幽居亭背靠长廊,正面广池,两旁梧桐、翠竹遮阴,还有四周白墙开了四个圆形洞门,洞环洞,洞套洞,在不同的角度可看到重叠交错的分圈、套圈、连圈的奇特景观。又如拙政园中雪香云蔚亭、待霜亭和绣绮亭,三亭形体各异,平面上形成一个不等边三角形,遥相呼应,从园中各个角度都能收到较好的观赏效果。亭下即荷花池中堆叠的假山之间以溪桥连接,山上遍植梅花和花灌木,充满生机。因荷而得名的荷风四面亭,座落在园中部池中小岛,四面皆水,莲花亭亭净植,岸边柳枝婆娑。

这些园亭无一不体现建筑小品和周围环境相互协调而创造的优美景观。

(二)园桥

园桥是园林建筑中一种水上的路,通过园桥可以联系不同的景区与景点,发挥组织游玩线路的作用,如果精心设计也可成为园林景观的标志,如北京颐和园的玉带桥、十七孔桥,杭州西湖的断桥,扬州瘦西湖的五亭桥等。为了使桥的跨度减小,常选择水面和溪谷等狭窄的地方。为了增加水上游览的时间和乐趣,把桥设计成曲桥是苏州私家园林中常用的手法之一,桥的大小不一,小的桥可小到一步即可跨越,还有之字形桥、平桥、花架桥、亭桥、廊桥等其他组合形状。

(三)园林廊道

廊道是指屋檐下的通道、房屋内的通道或独立有顶的通道,具有遮阳、避雨、提供休息等功能。廊道通常配有一些几何图样的栏杆、坐凳、鹅项椅、挂落、彩

画;隔墙上常饰以什锦灯窗、漏窗、月洞门、瓶门等各种装饰构件。园林中的游廊则可以划分景区,造成空间的变化,增加景深和引导游人。供展出书画、石刻的廊式建筑应有足够的宽度,以便参观者有一定的观赏距离。

(四)雕塑小品

雕塑小品是在表达设计师的思想的同时,通过强烈感染力的艺术手法,烘托景观气氛,赋予园林鲜明而生动的主题、独特的精神内涵和艺术魅力。园林小品雕塑设计创造源于生活本身,不仅能美化人们的心灵,而且可以陶冶人们的情操。如一些居住小区中,设计的雕塑小品以童话中的人物角色或寓言故事为背景,比如小红帽、龟兔赛跑、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三个和尚和盲人摸象等雕塑形象,放在绿地之中,选栽枝态轻盈、叶小而致密的树种做装饰效果,给人娱乐的同时也把这些故事的寓意和启迪带给了人们。

(五)园椅和园凳

园椅和园凳是园林中必备设施,供游人就坐休息、交谈、思考和观赏风景。在广场周边、花间林下、园路两侧、湖边池畔、山间台地都能配置。园椅和园

凳可以采用多种材质制作,常见的有钢筋混凝土、木材、金属、石材、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等材料做成,具有造型简单朴实的特点。

(六)服务小品

服务小品最具代表性的是电话亭和候车亭,它们是街道空间和景观组织中不可缺少的元素,可以满足人类行为活动的要求,并且是体现城市特色与文化内涵的重要部分。比如苏州园林中的电话亭和候车亭的样式就很特别,为与拥有许多世界文化遗产的园林城市的大环境相互协调,设计成有园林特色建筑的形式,充满了浓郁的园林气息,在美化环境和渲染气氛上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四、园林建筑小品在设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园林建筑小品具有精美、灵巧和多样化的特点,在设计创作时要做到“景到随机,不拘一格”,在有限空间得其天趣,切忌生搬硬套和雷同,并要符合适用、坚固、经济、美观的原则。一般应遵循以下几点:

(一)巧于立意

园林建筑装饰小品作为园林中局部主体景物,具有相对独立的意境,应具有一定的思想内涵,才能产生感染力。如我国园林中常在庭院的白粉墙前置玲珑山石、几竿修竹。

(二)突出特色

应突出地方特色、园林特色及单体的工艺特色,使其有独特的格调,切忌生搬硬套,将之巧妙地熔铸在园林造型之中。

(三)融于自然

将人工与自然浑成一体,追求自然又精于人。“虽有人作,宛如天开”是设计者们的匠心之处。如在老榕树下,塑以树根造型的园凳,似在一片林木中自然形成的断根树桩,可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又如某屋顶花园中建筑结构柱处理成树干的形式,使其与周围环境相融合。

(四)注重体量

园林装饰小品作为园林景观的陪衬,一般在体量上力求与环境相适宜。如在大广场中设巨型灯具,有明灯高照的效果,而在小林荫曲径旁,只宜设小型园灯,不但体量小,造型更应精致。

结语

综上,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园林设计,首先要明确园林设计的主题思想,然后决定切合主题的表现形式,选择表现主题最直接、最有效的成景要素,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内容决定形式,形式表现内容”。确保园林风格的协调统一,实现艺术与文化的结合,给人们创造一个更健康、更实在的“第二自然”环境。

参考文献

[1]窦弈.园林小品及园林小建筑[M].合肥:安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

建筑作品第5篇

关键词: 建筑形体;王澍;中国式建筑;传统

1.概述

建筑的形体形态多种多样,一直以来都是建筑师们钻研和探索的课题,建筑的外部形体是内部空间合乎逻辑的反映,有什么样的内部空间,就有什么样的外部形体。设计者充分利用这种特点,使不同类型的建筑各具独特的个性特征,造型无疑是最吸引我们的建筑要素,因此在此进行探讨。

在建筑中,空间与形态的呼应是必然的,他们互相暗示,互相衬托。在这么多类型和学派的建筑形态中,王澍的建筑从尊重传统,注重传统精神的角度出发探索建筑形式,建筑空间,建筑场所,以一种独特和崭新的形象吸引了大家的注意。 王澍的建筑除了空间的和建筑体型之外,更多追求的是一种建筑以及环境给人带来的感受和回忆。

中国是个拥有悠久历史的国家,更加注重传统的传承,注重一种建筑与时间的关系,一个城镇,显然是在很长的一段时间之内,有很多种愿望、很多事情最后促成的这样一种结合体,而这一点正是现代建筑一直没有办法解决的。现代建筑基本上是把历史线索中断、并且试图重造的,这样的文化与建筑形式没有办法和时间积累的东西相抗衡。王澍则正是强调传统文化所承托的历史与地域的表现性氛围,从而以一种清高的姿态与均质化,商业化建筑形态保持距离,他对一个正在消失的充满特定性的建构传统表现出眷恋,而对正在到来的均质化建造文明感到恐惧。

2.王澍建筑中的设计理念和手法

寻找中国式的文脉表达始终是中国新老建筑师们的不懈追求,在王澍的建筑中,将传统建造工艺同现代主义构造方式相结合,青砖砌筑,斩假石压顶,收边这类的传统的做法和型钢组合,焊接锚固这些现代做法相结合,这两者在以一种倾向朴实的建筑形态中得到很好的统一。

2.1.“造园”

在反复阅读王澍的作品后发现:他想创造的充实是一种使用者赋予建筑实体之上的思想上的充实,是感受、经验和回忆的充实。对他而言建筑实体只不过是容纳这些感观反应的一个容器。他有意让这个容器显得“单薄”是为了留出更多的空间给所要承托的东西。“造园“并不是真实意义上的建造或创造园林,而是传承了造园的精神,园是一个容器,是自然和人类生活融合的容器,“造园”并不是建造园林,而是作为一个容器将人们的回忆与感受容纳其中,手法质朴但是内涵深远。苏州文正图书馆真个建筑群都像是处在园中,建筑与环境和自然的融合令人仿佛置身与苏州园林中,如何让人生活在处于“山”和“水”之间的建筑中,以及中国传统的造园思想是他设计这座图书馆的沉思背景。建筑在“山水”之间最不应突出,这座图书馆将近一半的体积处理成半地下,从北面看,三层的建筑只有二层。矩形主体建筑既是飘在水上的,也是沿南北方向穿越的,值得强调的是,沿着这条穿越路线,由山走到水,四个散落的小房子和主体建筑相比,尺度悬殊,但在这里,可以相互转化的尺度是中国传统造园术的精髓。

2.2. “小品主义”――追求表现的自由设计理念

在王澍的作品中可以发现很多似建筑又非建筑的东西。在细部处理、材质选择、位置摆放上无不倾注了他的设计,这些装置就如同园林中的小品一样,是王澍建筑作品中的点睛之笔,同时也是他为满足自我意识的表现欲望争取的最后一块自由领地。这些奇趣的小品例如一些斜的、曲折的廊桥,尺度过大的门洞、庭院空间中精心摆置的石凳木椅,甚至是一条悬空的楼梯,这些似乎微不足道的小品却能给参观者及使用者带来一种强烈的场所感。

2.3.传统元素――诗意的表现手法

王澍的建筑作品大多会给人一种非常强烈的传统江南水乡的意象。白墙、青砖、小青瓦、茅草、竹子这些传统建筑与景观元素在王澍的作品中不止一次地出现。例如:在最早的陈默艺术工作室的室内设计中,王澍就采用了一种砖墙不抹灰,直接涂水性涂料的方式处理一堵分隔墙;在自宅中厨房厕所之间的转角处做了一扇移动的挡栊,这是江南乡下住宅的门上的一种传统构件;杭州太子湾公园夯土“墙门“不仅采用了传统的夯土工艺海运哟够了3000块青瓦,纵向铺成一条青瓦小路;又如苏州文正图书馆中的竹子林和青砖墙面。传统的建筑符号和建造工艺以成为王澍建筑作品中的另一个显著特征。 作为一名当代中国的实验性建筑师和一个深深扎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文人,王澍一直梦想着创造一种现代主义与传统文化的完美统一体。他一直探索着一条将简单纯朴的现代主义构造方式同民间的传统建造工艺相结合的建筑设计之路。

2.4.场所精神

谈建筑,要从“场所”谈起,“场所”在某种意义上,是一个人记忆的一种物体化和空间化。“场所精神”这个概念,是否也和我们中国人讲的“地灵人杰”中的“地灵”不谋而合?地,当然有它灵性。每个地方,每个场所,都有它特定的“气氛”。但这不仅仅是一种抽象的概念,而应该可以用非常具象的方法表达出来。比如说:地面的材料,一堵墙的质感、颜色,一排房子的高低,一座山的形,水的声音,一阵风的味道,甚至一道阳光的强弱,都是构成“场所精神”的整体性特质的综合元素。 在王澍的建筑中,建筑形态往往返璞归真,有一种质朴而似曾相识的感受。在手法上,露天大斜坡和坡屋顶,青砖小院,柱林,临水走廊,各式各样的亭子以及那些看似不合逻辑及尺度感的过道空间和通道都令人行走于建筑中仿佛置身在中国传统街巷庭园中。

宁波博物馆是王澍的主要代表作之一,由青砖、缸片等材料构成的瓦片强,呈现出一片青灰色,巨大的青色墙面,能将人带回明清时期的江南古镇。墙面的用料似乎更具有历史感,外墙的直壁采用的是浙东地区最常见的“瓦爿墙”,而斜壁用的是特殊模板成型的清水混凝土墙。用“瓦爿墙”,是为了体现宁波特色。 “历史上,以宁波慈城地区为代表的瓦爿墙其实随处可见,它是宁波地域乡土建造的特有形式。” 宁波博物馆由青砖、缸片等材料构成的瓦爿墙,呈现出一片青灰色,巨大的青色墙面,能将人带回明清时期的江南古镇。

3.结语:

王澍作为一个文人建筑师,他解构式的建筑形式和对游戏状态的神迷也给现代主义建筑师做了新的诠释。有些人说他的建筑手法过多,繁琐并且不细致,不过似乎他也并不介意,他已经迷恋在这种文人化的空间信仰里不能自拔了。仅仅作为一个知名建筑师的个人风格,我认为也可以理解。但必须指出的是,在破的过程中,原本完整的功能体系要么重发异彩,要么不知所云。当你走着走着就要撞到脑袋或者掉下平台的时候,完全可以理解那些对他的批判。若建筑的功能局限于艺术类别则比较容易接受,而教学楼之类似乎只适用于不拘小节的艺术青年。

这也大概也是他的创造性值得质疑的原因。因为好象迷恋传统过了头,虽然想要求新求变,但已经有个潜在的框架把自己束缚住了。无论是褒是贬,王澍和他的建筑的出现和由此引起的关注都证明了,当今中国缺少这样的建筑师,缺少这样能够反映中国传统特色的建筑形态,缺少打破主流建筑形式和建筑思想的创造思维。或许我们应该更多的思考中国式的建筑形态而非随波逐流的走西方主流建筑道路,作为建筑师或者未来建筑师,更多的思考现状思考建筑中最本源的问题才是我们需要做的。

参考文献:

[1] 王澍著. 设计的开始/2.,1998(12).

[2] 王澍 著. 八间不能住的房子[J].建筑师.1999(4) 75-76.

建筑作品第6篇

关键词:建筑;材料;结构;创新

中图分类号:TU8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5)24-0182-01

雅克・赫尔佐格(JACQUESHERZOG),瑞士人,1950出生于瑞士的巴塞尔。他是当代最受人尊敬的建筑师,尤其以新型建筑技术和材料的使用而闻名。

他将自己的设计风格和设计理念融入了自己的作品中,并通过作品来宣泄自己的思想和观点。下面我就从赫尔佐格享誉世界的两个建筑进行分析。

一、德国慕尼黑安联球场

他的设计直接从材料和建构入手。在他的作品中,建筑的意义、场地等诸多因素让位于材料、效果等。“建筑是变化的,是四维的”,这在他的建筑中有了实质性的表达,建筑随着季节、气候而改变。这一点在德国慕尼黑安联体育馆的设计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安联体育场是欧洲最现代化的球场。慕尼黑新安联体育场的顶棚是赫尔佐格开创性设计中最精彩的部分之一。为了创造一种既坚固又轻巧的结构,他借鉴了仿生学和自然科学的灵感。每个组件都需要进行制造,尺寸精确到厘米。从一开始就被评价为“不可能实现”的半透明外壳也成为现实。

在材料的选择上,赫尔佐格费尽心思。整个结构覆盖着一层薄薄的半透明的特殊塑料四氟乙烯。它不同寻常的表面由2874个菱形膜结构构成,膜结构具有自我清洁、防火、防水以及隔热性能。每个膜结构都可以在夜间被照成红、蓝、白三色,分别对应拜仁、慕尼黑以及德国国家队的队服颜色。当依次被点亮时,建筑物的颜色可以根据体育馆的使用情况,以及哪只主场球队在这里踢球进行变换,制造出如同摄影棚般的壮观的灯光效果,其奇妙之处将远超想象。

为了使场内有足够的光线,体育场阳面的气垫是透明的,其余部分则是半透明的。白天,整个球场就像是个白色的救生圈,反射着太阳的光辉。到了晚上,“救生圈”又变成了大宝石,光束将被照射在球场外壳上,把它营造成一个巨大的发光体。既显得现代感十足,同时也给人强烈的视觉冲击。

二、北京奥运会主体育场――“鸟巢”

再来看北京2008年奥运会开幕式和闭幕式的体育场馆―― “鸟巢”。它是由赫尔佐格、德梅隆与中国建筑师李兴刚等合作完成的。与以往相比,“鸟巢”是赫尔佐格建筑生涯中的一个突破,他将建筑的科学性与艺术性相结合,是世界建筑历史上一次伟大的飞跃。

“鸟巢”向世人传达了一个全新的理念,即传统与现时、宗教与科学是能够完美地统一的。这座建筑受到了世界各地成百上千万人的赞美,成为象征奥运会和当代中国的符号。

“鸟巢”这个建筑巨作处处洋溢着创意美。它的设计别具一格,它的建设也匠心独具。冰冷的钢条经过设计师的巧妙设计,形成“鸟巢”这个编织着温暖的“家”。从建筑艺术角度审视鸟巢,它的空间效果具有空前的独创性,“鸟巢”外观简洁并充满力量感。结构的钢条相互支撑链接,形成了网络状的构架,这正是具有中国传统特色的镂空设计与现代最先进的钢结构设计完美融合在了一起。

“鸟巢”是创新的完美演绎。它是全世界跨度最大的钢结构建筑之一,并且其钢结构由被外力支撑的状态变成完全靠自身支撑,成功实现了“自主矗立”。在“鸟巢”的建设过程中,从材料的选择到施工设计,很多环节都是依靠自主创新的力量构筑的,可以说,“鸟巢”集中了中国建筑最新技术的精华。当然,“鸟巢”的独特设计,注定了它在施工过程中会遇到独特的难题,在国际上没有现成的参考答案,只有依靠自己的科技创新独立解决。例如,中方发现“鸟巢”原本的楼梯由于一通到底的设计,可能存在疏散困难的安全隐患,于是及时对此设计进行了改进。

此外,与赫尔佐格一贯风格相符,在鸟巢的设计中采用了很多种新技术、新科技、新工艺、新方法,并进行了许多科研工作与技术创新。它的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耐火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地下工程防水等级为一级。屋顶钢结构上覆盖了双层膜结构,强度高、耐久性好、防火、清洁性好,采光好但不受紫外线影响,并采用声学吊顶。整个设计使体育场达到自然通风,而且热舒适度与风舒适度都达到标准。

“鸟巢”还被视为现代建筑和后现代建筑的结合体。现代主义把建筑设计和建筑艺术创作同社会物质生产条件结合起来是正确的,主张建筑师关心社会问题也是应该的。相反,后现代主义者所关心的主要是装饰、象征、隐喻传统、历史,而忽视许多实际问题。“鸟巢”的设计,在具有很强的实际使用功能的基础之上,也具有很强的象征意义。“鸟巢”寓意了人类回归自然的理念,叙述了人一定要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所以说鸟巢的设计,是现代建筑和后现代建筑的结合体。

三、结语

建筑作品第7篇

一、建筑作品是否被侵权之事实基础

在我国目前的立法及司法实践中,建筑作品的著作权问题非常复杂,表现为:法律规定抽象操作性不强;很多问题无法可依;司法部门的实践经验不够,可供参照借鉴的类似案例极少;专业性极强,牵涉建筑学、法学、司法鉴定学等综合交叉问题。这些可以从接受媒体采访的法律专业人士的表态可以看出,例如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一名不愿具名的律师表示:对于建筑设计维权,我国目前还没出台专门的法律,SOHO中国的这一案例仅仅适用《著作权法》,但建筑设计专业性非常强,需要有相当水准的专业人士来参与,在审理过程中非常复杂。有其他法律专业人士表达了类似观点。

一栋建筑物的形成一般要经历三个环节:建筑图纸的设计建筑模型的制作建筑物的施工,相应地,与建筑物有关的产品一般也有三个:建筑图纸、建筑模型和建筑物,但这三部分并非都是我国《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建筑作品。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第9款规定: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在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中,建筑作品的保护范围只能及于建筑物本身,即已经建成(或即将建成)的建筑物实物,并不包括图纸和模型;也不包括建筑材料、技术方案,且只涉及外观,包括线条、装饰、色彩等,而不涉及建筑物的内部特征和装潢。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只有建成的建筑物实物才能被称为建筑作品,值得注意的是,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北京保时捷中心与泰赫雅特中心案(该案被称为中国建筑作品著作权第一案)中,涉案的原告建筑和被告的建筑均为已建成的建筑物。因此,本笔者认为,建筑作品是否被侵权之事实基础为有实体建筑构造物体只存在。

二、建筑图纸及建筑效果图著作权侵权分析

即使某一建筑物不侵犯另一建筑物的建筑作品著作权,但并不能因此完全排除该建筑侵权,因为还涉及是否侵犯建筑图及效果图的著作的问题。建筑图纸不是建筑作品只是表明其不能以建筑作品作为起诉的依据,但建筑图纸本身仍然可以作为起诉的依据,因为在我国法律中,建筑图纸是与建筑作品并列受保护对象。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第12款规定: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的作品。据此规定,建筑图纸可以成为独立的一种作品(保护对象)。就本而言,建筑图纸包括设计图,效果展示图以及各种示意图。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建筑图纸都可以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被称为作品的建筑图,只有那些具有独创性的和独特的艺术美感的建筑图才能成为法律所保护的建筑图。要成为受保护的建筑图的基本的要求是:第一,是自己做出来的,而不是抄袭别人的;第二,确实有艺术性的美感;第三,必须是独特的,没有相同或者类似的存在。关于独创性,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陈锦川庭长的理解:独创性是指为作者独立创作,非窃取他人的,且要包含作者的判断。他将该理解进一步运用到北京保时捷中心与泰赫雅特中心案中,认为,双方当事人对于涉案保时捷建筑系独立完成并无争议,争议的是该建筑是否包含创作者对于该建筑的美学构思或判断。司空见惯的纯粹以实用为目的而建造的火柴盒式楼房、根据常规设计建造的楼房、建筑工地中为建筑工人临时搭建的工棚等,因外观简单、形状普通而缺乏独创性不构成建筑作品。本案中,法院综合分析了北京保时捷中心的特征,认定该建筑具有独特的外观和造型,富有美感,具有独创性,属于建筑作品。

三、侵犯建筑作品著作权界定方法分析

(一)分析该建筑作品是否为:独立思想之表达

分析某一建筑作品是否属于著作权法保护之范围,我们首先应当分析该建筑作品是否为独立思想表达之结晶,即,该建筑作品的创作不受其他已经、已经公开建筑作品创作之影响。

(二)分析该建筑作品创作源泉是否独立

当某一建筑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保护之范畴时,分析另一受到法律之保护的建筑作品是否侵犯了他人的建筑作品的著作权,我们应当分析判断该建筑作品的创作源泉是否具有独立性,即,此建筑作品的源泉不同于他建筑作品的创作源泉。

(三)过滤公有表达

某些建筑作品中虽然相同但又都是属于公有领域中的内容师应当删除出去,即使这些内容不再是思想本身,而是思想的表达。因为公有领域的内容,必须留给大众自由使用,其本身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无著作权可言。同时如果属于公有领域的东西也反映了其不具备独创性,因此不能成为受保护的对象。比如,海南凤凰岛、巴萨罗那阿格巴、伦敦市政厅、瑞士再保险公司大楼、台北鹅卵石、河南人寿大厦、重庆茶山等,特别是河南人寿大厦和凤凰岛的外形与涉案造型极为相似。这些表达都是公有领域的资源,任何人均可使用。

在建筑作品侵权案中经常会涉及到功能性设计以及为功能所决定的外观的问题,因此除了过滤掉属于公共领域的公有表达以外,还应当过滤掉建筑中因实用性、功能性和技术材料、技术方法而产生的外观表达。受结构力学和使用功能的限制,建筑作品的可创作的空间非常小,法律只保护独特的艺术部分。而流线型、点状式、尖锥形的建筑的外观造型具有实用功能,不能成为著作权的客体。

(四)接触+实质性相似

即只有有证据证明某建筑作品实际接触了另一建筑作品,并且二者在实质上具备了相似性,才能谈得上建筑作品纸著作权侵权的问题。

关于接触的认定,除了面对面实际到现场接触外,在现代传媒发达的背景下,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其他公共媒体的方式披露图纸内容,一般也可以推定为接触。关于实质性相似的认定,这是一个极具专业性的判断,即使法院的审判人员也无法判断,需要建筑领域的专家来判断,建筑作品著作权侵权相关法律问题司法实践中一般的做法是法院如果无法判断会委托专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结论,对是否实质相似做出判断。

建筑作品第8篇

    案例如何看待建筑市场中存在的在建工程的法律性质,一直是建筑行业、法律界普遍关注和争议的问题。业内人士指出,由于在建工程法律性质我国法律规定尚不明确,从而导致了建筑行业领域中种种法律和社会问题,诸如拖欠工程款、拖欠民工工资、在建工程的抵押难题等。不久前权威部门公布的数字表明,我国在建工程的拖欠款累计达到3000多亿元,这一问题的解决牵扯到近4000万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生存问题。

    草案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四)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机器设备、原材料、产成品等动产;(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飞行器;(六)交通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点评

    担保物权是物权法草案中的重要内容。我国已经制定了《担保法》。物权法草案在《担保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抵押权、质权、留质权的规定。

    有专家认为,在建工程并不是钢筋和水泥等建筑材料的组合物,而是实实在在的具有法律意义的物,它的法律属性就是不动产,就是独立的物。因此,在建工程是由在建工程的所有人享有所有权。在建工程有其特殊性,这种物还不是建筑物的最终形式,还不能取得物权登记,因此它的转移、转让都受到一定的限制。但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飞行器等纳入可以抵押的财产范畴,这就意味着施工单位可以在特定条件下,将在建工程进行留置。



本文由重庆天曜建筑科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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